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22日   点击人次: 3816   

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13号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2026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身体残疾的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二、申领组织发放程序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通知宣传,材料准备。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毕业生线上申请提交材料(4月28日-5月20日)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6.将相关证明材料(类型1-5)提交至辅导员处;

7.5月20日18:00线上申请通道关闭,学生停止申请。

(三)各学院初审、汇总、报送材料(4月28日-5月22日)各学院将审核后无异议的申请材料汇总至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雁塔校区北院4栋宿舍楼西侧负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服务大厅

(四)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全校材料,完成后对申请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五)材料上报将公示无异议材料统一上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六)上级部门核准发放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发放人员名单最终以市人社局审核结果为准。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后,按照中省资金直达管理规定,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三、毕业生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按申请对象类型不同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四、学院报送材料

学院初审汇总后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仅需报送类型1-5的纸质材料原件),报送雁塔校区北院4栋宿舍楼西侧负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服务大厅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进行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毕业生和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学院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有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高垚

联系电话:029-82202243

 

附件: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7日